沈阳公墓网转发加强殡葬管理,深化殡葬改革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,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,根据2024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安排,按照《沈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听证办法》有关规定要求,沈阳市民政局决定对《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(草案)》)举行公开听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会时间:
2024年9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二、听证会地点:
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沈阳市民政局2楼第一会议室
三、《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(草案)》基本情况:
为加强我市殡葬管理,深化殡葬改革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在征求各区、县(市),市政府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,形成了《规定(草案)》。该《规定(草案)》共包括总则、殡葬设施管理、殡葬活动管理、殡葬服务管理、法律责任及附则6部分共26条,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,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殡葬利益,构建城乡一体、规范有序的殡葬服务体系,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四、听证事项:
《规定(草案)》的合法性和适当性。
五、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及要求:
1.听证参加人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,未受过刑事处罚,自觉遵守听证会秩序。
2.听证陈述人接到通知后,应当就参加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准备,在三日内将书面陈述材料等提交市民政局并按时出席听证会;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听证会的,应当提前告知我局,经我局同意,听证陈述人可以委托他人在立法听证会上代为陈述意见,但应在举行立法听证会前向我局提交授权委托书,明确委托事项、权限。
3.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在9月15日前向我局申请旁听。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,并作宣传报道。
4.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。未经同意,不得录音录像。
六、报名办法:
自即日起,接受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。
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,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,听证陈述人陈述观点要简洁明确,观点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。
沈阳市民政局电话:024-23461635
报名邮箱:bzc-smzj@shenyang.gov.cn
特此公告。
以上消息来自沈阳市民政局官网,沈阳公墓网将派出法务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,坚决落实好民政部门指导意见,用实际行动践行二十大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