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,节约土地资源,有效保护生态环境,按照省、市《关于开展整治违规建设经营墓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以及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市政府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墓地专项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、豪华墓、高速公路、公路及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坟。可以采取拆除硬化物、缩小面积、迁移、绿化等方式自行整改(硬化设施包括石头、砖头垒砌,界桩,石材,钢筋混凝土等),达到恢复植被、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效果,相关部门将不再追究违法违规责任。《通告》发布之日起,对于不需迁移的墓地,墓主亲属需在15日内自行整改完毕;对于需要迁移的墓地,需在20日内迁移完毕。对于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整改的硬化大墓、豪华墓等应迁移的散坟,市政府将依据殡葬管理、林业、土地、生态环境保护、水利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进行集中清理,产生费用由墓主亲属承担并追究违法违规责任。凡是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全市党员干部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不得乱埋乱葬、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、豪华墓,坚决抵制不良风气,树立厚养薄葬、低碳环保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。